社保知识分享:同事退休2个月不幸离世,其35年社保缴纳能否继承?
同事在退休仅仅两个月后不幸离世,这无疑给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悲痛。然而,对于其家人来说,除了悲痛之外,还需要面对一个现实的问题:他生前缴纳了35年的社保,这些社保权益能否被继承?
根据《社保法》的规定,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被继承的。这意味着,同事的家人可以依法继承他社保个人账户中的余额。除此之外,根据法律规定,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一、丧葬费 丧葬费的标准是按照所在省份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来计算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使用的是人均可支配收入,而不是社会平均工资。
二、一次性抚恤金 对于一次性抚恤金,国家已经进行了统一规定。退休职工的一次性抚恤金,是根据在职人员的标准计算出可发放月份,再减去退休后领取的年数对应的月数。以同事为例,他缴纳了35年社保,按照在职人员标准计算出可发放月份为24个月。由于他只领取了2个月的养老金,也就是六分之一年,所以实际发放不足24个月。
三、社保个人账户 社保一般指的是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事退休后,每个月会有个人医保账户返现,他去世后,其家人可以依法领取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至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于他的计发月数是139,只领取了2个月,所以家人可以依法继承余额。至于公积金,如果同事已经领取完毕,则家人无法继承;如果没有领取,则可以依法继承。
总的来说,同事的家人可以继承的包括医保个人账户、养老个人账户、公积金个人账户。当然,也可能存在年金或年金购买的理财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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