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提示】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除非符合《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特殊情形。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拒绝加班而认定其构成旷工。劳动者接受公司管理安排属于劳动者的义务。如员工岗位属于倒班制,且公司已事先安排了相应的考勤和排班,员工若以此为由拒绝加班,则可能被认定为违纪行为。然而,如果单位的加班安排超过了法定上限或存在强制加班的情形,劳动者则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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