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的“轻伤”定义
在法律语境下,“轻微伤”、“轻伤”和“重伤”是法律为特定目的而定义的“法律概念”,并非日常生活中“轻”与“重”的简单表述。
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我们可以看到关于“轻伤”的定义,实际上使用的是“中度伤害”而非“轻度”。这意味着法律意义上的“轻伤”实际上想表达的是“中伤”。然而,为了保持与旧版标准的连贯性,同时避免与现行法律产生冲突,这一称呼得以保留。
进一步细分,在标准附录中,轻伤被进一步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其中轻伤一级属于“中伤”中的偏重部分,而轻伤二级则属于偏轻部分。然而,尽管有这样的细分,对于“轻伤”的称呼仍然保留了原样。
此外,标准的附录部分还提供了一个损伤程度等级划分原则,其中对于“重伤”的定义也显示出了与日常理解的差异。例如,标准中的“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实际上对应的是日常生活中的“部分丧失”而非“丧失”。
总的来说,法律意义上的“轻伤”定义有其特定的背景和目的,与日常生活中的理解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在理解和应用这些法律概念时,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和背景,避免产生误解。
转载请注明来自深圳普诺菲科技有限公司,本文标题:《为什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定的轻伤要这么严重? 》
百度分享代码,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